欄目導航
鏂拌仦鍕曟厠
商標駁回復審期限是多久?
發布人:求是文化傳播 發布時間:2023/4/17 點擊:537次
駁回復審的申請期限是自收到駁回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提出;商標駁回復審的審理期限是九個月,特殊情況可以延長三個月。
《商標法》第三十四條規定,對駁回申請、不予公告的商標,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。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。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,并書面通知申請人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,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,可以延長三個月。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。